陈玉莲官方网
会员  密码     
古筝资讯
信息搜索
关键字:
范 围:
首页新闻中心 艺术高考专栏
 
中国传媒大学2010年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简章
    点击数:5300    更新时间:2009/12/16 16:55:39    收藏此页

中国传媒大学(原北京广播学院)

2010年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简章

目     录
一、招生计划
二、报名
三、考试
四、录取
五、专业介绍
六、有关说明
七、各专业咨询电话
八、交响乐团招生通知
九、南广学院

本简章只限于介绍需提前进行专业考试的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情况。非通用语专业、普通类专业、艺术类高职专业及其它类别的招生情况另有简章介绍。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文件精神,我校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本科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执行。

一、  招 生 计 划

2010年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计划表 (表1)


注:1. 以上艺术类本科专业面向全国招生,不编制分省招生计划;
2. 播音与主持艺术、表演专业录取时,男女生分别排队,男女生录取比例为1∶1;
3. 音乐学专业招生计划中含6名声乐演唱生计划;
4. 以上学费属2009年标准,供参考,如有变动,按2010年北京市教委统一调整后的标准执行。

二、  报     名

(一)报考条件

1. 符合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中报名条件者均可报考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健康;
(4)因我校公共外语课只开设英语,故仅限于学习英语语种的考生报考;
(5)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请按照考生所在省的相关要求,参加高考报名。
注:
现役军人经大军区政治部批准可以报名;华侨及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考生可直接到学校设立的各考点参加专业考试,专业考试合格者按规定到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生办公室、北京市高招办、厦门市高招办、香港考试局、澳门中国旅行社等地报名,参加统一文化考试。
2. 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以下简称全国统考)的应届毕业生;
(4)在上一年度参加全国统考中利用通讯工具作弊、由他人代替考试或代替他人考试等被认定为考试作弊行为情节严重的考生;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3. 部分专业身体条件要求
(1)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身体条件要求:发音器官无疾病,无色盲,无夜盲,五官端正;男,身高一般不低于1.75米;女,身高一般不低于1.65米。
(2)摄影(电影电视剧、图片摄影方向)、摄影(电视摄影方向)专业身体条件要求:男,身高1.70米以上;女,身高1.65米以上。无色盲,无色弱,裸眼视力4.8以上,无平足。
(3)表演专业身体条件要求:男,身高不低于1.75米;女,身高不低于1.62米。

(二)报考时间及考点(我校实行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

1. 网上报名时间: 2009年12月10日-2010年2月5日
考生一律在此时间内登陆中国传媒大学本科招生网报名并上载照片、网上交费、网上安排初试时间。考生请于报名前准备本人近期身份证(或标准证件)电子照片(要求:大小30K以下),并到银行办理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联卡。每个考生最多可报考三个专业。

2.考点设置:
学校设北京、哈尔滨、杭州、成都、武汉、西安考点,其中06表演、13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只在北京、哈尔滨、杭州、成都考点开设考场,考生请根据拟报考的专业选择一个相应考点参加考试(具体考点地址见表6)。

3﹒考试时间:
①初试:2010年2月20日开始,具体时间网上报名时安排;
②公布初试结果、办理复试手续:2010年2月24日9:00—12:00;
③复试: 2010年2月24日晚上7∶00-9∶00进行统一文化基础知识笔试;
各专业复试2月25日开始,具体面试时间办理复试手续时安排;
各专业笔试时间见表3。
    
4﹒注意事项:
①考生持下列材料参加考试:
A.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
B.网上报名结束后打印的准考证、报名表;
C.所在省(市)发的艺术类专业报考证原件(未发放报考证省份的考生,可在获得我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后,将报考证复印件寄至我校招生办公室)。
②初试结果查询: 2010年2月24日9∶00后考生可在考点现场查看,也可登陆中国传媒大学校园网主页查询。初试合格考生务必于当日9:00—12:00到考点现场办理复试手续。
广播电视编导(电视编辑方向)、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摄影(电视摄影方向)、艺术设计:初复试合并考试,考生在考试科目完成后即可返回。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在各考点先进行初试,考生在初试面试完成后即可返回。2010年3月7日在我校校园网主页上公布初试合格考生名单,合格考生按照网上安排的时间到北京参加复试,复试时间段为3月12日—14日,每位考生具体复试时间以网上安排为准。

(三)报名考试费标准

根据北京市京发改[2004]2651号文件规定,每人每专业初试报名考试费100元,复试报名考试费80元,三试报名考试费80元。初试合格者,办理复试手续。初复试合并考试的专业,一次性收取初试复试报名考试费180元。考生网上报名后,所交材料及费用无论参加考试与否,恕不退还。

三、考     试

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2010年艺术类专业考试分为省级招办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以下简称“省级统考” )和学校组织的专业考试(以下简称“校考” )两种形式。

(一)省级统考

凡参加我校艺术类专业考试的考生,生源所在地省级统考有要求且涉及到的专业,考生必须参加省级统考。省级统考不合格的考生,省招生办在录取时不予投档。省统考未涉及的专业,考生必须按照省招办要求参加考生所在省艺术类高考报名。
鉴于我校在组织艺术类专业考试时,有些省的艺术类省级统考工作尚未开始或成绩尚未公布,考生可以先参加校考。

(二)校考

(1)参加相应专业省级统考的考生,仍需要参加校考;
(2)省级统考不要求或未涉及的专业,考生只参加校考;

(三)校考时间安排

1.初试面试时间网上报名时安排。复试面试时间办理复试手续时安排。
2.笔试时间安排
①广播电视编导(电视编辑方向)、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摄影(电视摄影方向)、艺术设计、动画、动画(游戏设计艺术方向)专业笔试安排(表2)

②复试笔试时间安排(表3)


 

注:考生遇到笔试和面试时间冲突的情况,经与面试专业的主考老师协调,可先参加笔试。

※ 需参加统一文化基础知识笔试的专业及方向为:广播电视编导(电视编辑方向)、广播电视编导(文艺编导方向)、导演(剪辑艺术与技术方向)、录音艺术(音响工程方向)、录音艺术(音响导演方向)、摄影(电影电视剧、图片摄影方向)、摄影(电视摄影方向)、照明艺术、戏剧影视文学、数字媒体艺术、数字媒体艺术(网络多媒体方向)。考试内容为高中文化课中的语文、数学、英语。

3.专业考试内容(见表4、表5)

专业考试内容(表4)(以下专业不参加统一文化基础知识笔试)



 

4. 考试违规处罚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对在我校艺术类专业考试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我校将其违规情况书面报生源所在省级招办,由省级招办取消其当年艺术类专业报考资格,并将违规事实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5.各考点地址(表6)

四、录取

(一)学校从符合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报考条件、录取规定及下述条件的考生中择优录取:

1. 省级统考有要求且涉及到的专业:获得省级统考相应专业合格证书或省级统考合格,同时获得校考相应专业合格证书;

2. 省级统考不要求或未涉及的专业:获得校考专业合格证书。

(二)录取时,以考生参加学校组织的专业考试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为准,各专业志愿之间无分数级差,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第一志愿。

(三)以下艺术类专业按高考总成绩,参考各省重点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广播电视编导(电视编辑方向)、广播电视编导(文艺编导方向)、导演(剪辑艺术与技术方向)、录音艺术(音响工程方向)、录音艺术(音响导演方向)、摄影(电视摄影方向)、戏剧影视文学、数字媒体艺术、数字媒体艺术(网络多媒体方向)9个专业及方向,按照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专业考试成绩合格,高考总成绩达到学校确定的录取分数线情况下,依高考总成绩,参考各省重点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择优录取。专业成绩全国前3名的考生,高考总成绩达到学校确定的录取分数线情况下,优先录取。

其中数字媒体艺术、数字媒体艺术(网络多媒体方向)专业依高考总成绩,参考各省重点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按文科和理科分别排队录取。对于文科或文科综合类考生,招生人数不超过本专业计划总数的1/3,并要求考生数学高考成绩达到学校确定的最低录取分数线。数字媒体艺术 “小白杨奖”一等奖获奖者,等同于专业考试成绩合格,按照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高考总成绩达到学校确定的录取分数线的情况下,优先录取;“小白杨奖”二、三等奖和“小白杨入围奖”获奖者,等同于专业考试成绩合格,按照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高考总成绩达到学校确定的录取分数线情况下,依高考总成绩,参考各省重点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择优录取。

(四)以下艺术类专业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1.播音与主持艺术、音乐学、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摄影(电影电视剧、图片摄影方向)、照明艺术、艺术设计、动画、动画(游戏设计艺术方向)8个专业3/4的招生计划,按照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高考总成绩达到学校分省确定的录取分数线的情况下,依专业考试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的原则,择优录取,专业成绩排名并列的按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剩余的1/4招生计划,按照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专业考试成绩合格,高考总成绩达到学校确定的录取分数线情况下,依高考总成绩,参考各省重点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择优录取。

其中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录取时,根据岗位需求,男女生分别排队,男女生录取比例为1∶1。

其中动画、动画(游戏设计艺术方向)“小白杨奖”获奖者,等同于专业考试成绩合格,按照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高考总成绩达到学校分省确定的录取分数线的情况下,优先录取;“小白杨入围奖”获奖者,等同于专业考试成绩合格,按照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高考总成绩达到学校确定的录取分数线情况下,依高考总成绩,参考各省重点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择优录取。

2.表演专业的全部招生计划按照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高考总成绩达到学校分省确定的录取分数线的情况下,男女生分别排队依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的原则,择优录取,专业成绩排名并列的按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男女生录取比例为1∶1。

(五)报考音乐学声乐演唱的考生,专业考试合格、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分省确定的音乐学专业最低录取控制线即予录取。

(六)被录取的考生一经查出有替考等考试舞弊行为,或在报名、考试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取消其录取资格。

五、  专 业 介 绍

01播音与主持艺术

本专业面向广播影视媒体及相关机构,培养具备中国播音学、新闻传播学、中国语言文学、哲学美学、艺术学等多学科知识与能力,从事广播电视普通话新闻播音主持及新闻报道、专题播音主持、文艺节目主持、体育评论解说、双语播音主持、影视配音及演播,以及播音主持教学与研究工作的复合型语言传播精英人才。
本专业除了开设相应的公共课外,还开设播音主持艺术导论、普通话语音与播音发声学、播音创作基础、广播电视播音主持业务等专业课、方向课和选修课,通过扎实的专业教学和富于特色的方向指导,培养素质全面和一专多能的广播电视播音主持人才。

02广播电视编导(电视编辑方向)

作为国家级特色专业之一,本专业方向着眼于媒体发展的学科和产业前沿,致力于培养具有综合素质、专业精神、团队意识和全局把握能力的创造性人才,为主流电视传媒机构输送各类电视节目的主创人员,塑造影响中国未来电视发展的高级编导人才和领军人物。2009年,“广播电视编导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获批成为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毕业生将主要从事电视节目编导、纪录片导演、频道与栏目策划以及新闻节目的出镜采访与主持等工作。

本专业方向的学生在完成两年的学习后,通过自愿报名、公开选拔的方式,可进入电视系特色班——出镜记者班学习。电视系特色班精心设置了后续课程,聘请业界知名记者、主持人和专家学者担任主讲教师,目标是为各级电视台和新闻传媒机构培养专门的出镜记者和主持人。
 
03 广播电视编导(文艺编导方向)

本专业方向面向全国电视台、广播电台及其它影视制作培养具有较高综合素质,具备广播电视节目策划、编导创作等方面的专业知识与技能,具有宽广的文化科学知识,具备较高的理论修养和艺术鉴赏能力,能在全国电视台、广播电台、影视制作机构及文化部门从事广播电视艺术类栏目及频道策划、节目编导、文字撰稿、文艺类节目主持人等方面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进入本专业方向的学生,在学习两年后,通过公开选拔的方式,可进入设在我校的教育部传媒艺术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名师工作室,进行个性化、特色化培养。

04音乐学

本专业面向广播电视系统、影视节目制作公司、音像出版公司、文化艺术机构及相关部门,音乐、艺术院校,综合类大学,培养从事音乐编辑、音乐创作与制作、音乐文化传播、声乐演唱、教学等方面工作的复合型高级专门人才。

本专业下设音乐编辑、音乐传播、电子音乐制作三个专业方向,招收6名声乐演唱生。三个专业方向的学生在完成一年的课程学习后,根据个人专长和学习情况分方向培养。

进入本专业的学生,在学习两年后,通过公开选拔的方式,可进入设在我校的教育部传媒艺术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名师工作室,进行个性化、特色化培养。

音乐编辑方向  培养广播电视音乐节目策划、编导、配乐、制作等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同时为音像制作与出版、网络传播等机构培养音乐监制、制作、策划、发行及影视剧音响设计等方面的高级专门人才。

音乐传播方向  面向广播影视、互联网络、音像出版业、演艺市场、音乐文化管理等领域,培养熟悉大众传媒、擅长音乐项目策划或音乐文化管理的多学科复合型高级专门人才(如音乐策划人、音乐监制、音乐编辑、音乐经纪人、音乐制作人、音乐制片人等)。

电子音乐制作方向  培养具有较扎实的音乐创作功底,能够熟练运用计算机与电子音乐设备进行音乐制作,能在广播、电影、电视、文艺团体和唱片公司等部门从事音乐创作与制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总页数:3   1  2  3    

上一篇:明年面向12省区招生 海大招艺术类本科生362人   下一篇:中国人民大学2010年艺术类音乐表演专业招生简章
【刷新页>【加入收>【打印此> 【关闭窗>
 
古筝培训|古筝培训班|贵州古筝培训|贵阳古筝培训|陈玉莲官网 © 2008-2010 版权所有 黔ICP备11001193号-1
邮箱:guzhengpx@qq.com 电话:13595081010  地址:贵州师范大学
技术支持:散客时代
贵公网安备 5201020200392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