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大学2010年音乐类专业招生简章 | 点击数:5311 更新时间:2010/1/8 23:10:14 收藏此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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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
长沙 |
2010年2月6-7日 |
2009年2月8-9日
湖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
北方考区
(含华东) |
山东
河北
安徽
浙江
江苏
陕西
山西
宁夏
甘肃
青海
新疆
内蒙古 |
音乐学(师范、非师范)
音乐表演
舞蹈学 |
山东
潍坊 |
2009年2月23-24日 |
2009年2月25-27日
山东省潍坊市招生考试办
公布地点 |
陕西
西安 |
2009年2月20-21日 |
2009年2月22日
陕西省西安工程大学 |
注:1、考生必须在我校规定的考区内的规定考点进行校考,跨考区考试的成绩我校不予认可;如一个考区有两个考点,只能选择其中一个点考试,在规定考区内两个考点均参加考试的,成绩全部作废。
2、重庆考区音乐学专业、音乐表演专业认重庆音乐联考成绩,舞蹈专业考生参加重庆联考合格后,再参加西南大学音乐学院的校考,以校考成绩为准。
3、音乐学非师范方向限招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湖南省、山东省、陕西省考生。
四、考试科目
(一)音乐学(师范、非师范)专业: 总分200分:主科100分、副科40分、练耳20分、视唱20分、乐理10分、面试10分。
1声乐:演唱歌曲1首(曲目自选);
2钢琴或器乐:弹奏乐曲或练习曲1首(曲目自选);
3练耳;
4视唱;
5乐理(口试);
6面试:身高、体型、气质、语言表达。
有舞蹈、器乐演奏、理论作曲能力者,亦可加试(乐器自备)。成绩合格后可适当加分。
(二)音乐表演专业:总分200分:主科160分、视奏或视唱30分、面试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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