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西南大学2010年音乐类专业招生简章 |  |     点击数:5399    更新时间:2010/1/8 23:10:14    收藏此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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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 
长沙  | 
 2010年2月6-7日  | 
 2009年2月8-9日 
湖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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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方考区 
(含华东)  | 
 山东 
河北 
安徽 
浙江 
江苏 
陕西 
山西 
宁夏 
甘肃 
青海 
新疆 
内蒙古  | 
 音乐学(师范、非师范) 
音乐表演 
舞蹈学  | 
 山东 
潍坊  | 
 2009年2月23-24日  | 
 2009年2月25-27日 
山东省潍坊市招生考试办 
公布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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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陕西 
西安  | 
 2009年2月20-21日  | 
 2009年2月22日 
陕西省西安工程大学  |   
注:1、考生必须在我校规定的考区内的规定考点进行校考,跨考区考试的成绩我校不予认可;如一个考区有两个考点,只能选择其中一个点考试,在规定考区内两个考点均参加考试的,成绩全部作废。 
2、重庆考区音乐学专业、音乐表演专业认重庆音乐联考成绩,舞蹈专业考生参加重庆联考合格后,再参加西南大学音乐学院的校考,以校考成绩为准。 
3、音乐学非师范方向限招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湖南省、山东省、陕西省考生。 
  
四、考试科目 
(一)音乐学(师范、非师范)专业: 总分200分:主科100分、副科40分、练耳20分、视唱20分、乐理10分、面试10分。 
1声乐:演唱歌曲1首(曲目自选); 
2钢琴或器乐:弹奏乐曲或练习曲1首(曲目自选); 
3练耳; 
4视唱; 
5乐理(口试); 
6面试:身高、体型、气质、语言表达。 
有舞蹈、器乐演奏、理论作曲能力者,亦可加试(乐器自备)。成绩合格后可适当加分。 
(二)音乐表演专业:总分200分:主科160分、视奏或视唱30分、面试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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