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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广东高考音乐术科大纲公布 取消加试 项副考项分值增加
    点击数:1577    更新时间:2010/11/1 12:54:07    收藏此页

2011年广东高考音乐术科大纲公布 取消加试项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在网上公布了2011年广东高考音乐术科考试大纲。2011年音乐术科考试满分仍是300分,但和上一年相比,原来占5%的加试项取消了,副考项分值由原来的10%增加到15%。
  新公布的考试大纲规定,音乐术科考试共有三项:必考项包括乐理和视唱练耳,占总分的30%,其中乐理占10%,视唱练耳占20%;主考项包括声乐、钢琴或器乐,占总分的55%;还有副考项,包括钢琴或声乐。与去年不同的是,原来占总分5%的加试项取消了,副考项的分值权重随之由去年的10%变成了今年的15%。
  往年主考项和副考项、加试项分别组合考试,取消加试项后,2011年主考项和副考项考试科目的组合应分别为:当主考项是声乐时,副考项应是钢琴;当主考项是钢琴时,副考项应是声乐;当主考项是器乐时,副考项应是声乐。
  新大纲规定,以器乐作为主考项的考生,须在17种规定乐器范围内选择一种参加考试。选择17种规定乐器以外的器乐考生,不能报考“只认可广东省术科统考成绩的招生院校”,可报考“在广东省统考合格基础上单考的院校”。这批器乐考生必须参加音乐术科统考中的必考项(乐理和视唱练耳)和副考项(声乐)考试,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同上,总分满分为135分,本科资格线另行划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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