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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音乐史问答精选二:古典音乐
    点击数:4376    更新时间:2010/11/21 19:21:50    收藏此页

   问:巴洛克时期,演奏音乐的场所主要有哪些?

    答:象今天那样,在音乐厅里举行演奏会的演奏形式,是在十八世纪发展,十九世纪确立下来的,在巴洛克时期这种形式还没有普及。当时大致只有教堂,宫廷、剧场这三种音乐演奏场所。

    教堂,不管是天主教,还是新教,自古以来就是演奏音乐的重要场所之一。庄园主及贵族的礼拜堂也可以归到这一类去。毋庸赘言,教堂里演奏的主要是礼拜音乐。但有时与典礼没有直接关系的宗教音乐演奏会也在教堂里举行。上文提及的“黄昏音乐会”便是其中一例。

    再说宫廷了与文艺复兴时期相比,这种音乐演奏场所的作用变得越来越大。在宫廷演奏音乐大致有两个用处:一是为了举行某种仪式和活动,音乐这时被当作显示专制统治时代君主及诸侯威严的一种显赫工具;另一种是供贵族私人享乐的。巴洛克时期大多数的世俗器乐曲及室内声乐曲,都是为了在宫廷的一室演奏而写的娱乐作品。

    此外,在巴洛克时期,随着歌剧的发展,剧场逐渐成了演奏音乐的重要场所。当时,剧场一般附设于宫廷之内,但后来面向市民的公共剧场的数量也慢慢地增加了。例如1637年威尼斯开设第一家公共剧场,到十七世纪末期,该城的剧场数目据说达到十五家之多。把毕生精力献给剧场音乐的作曲家的代表是亨德尔(Geore Friedrich Hiindel、l685—1759)。他去英国以后,整个前半生一直致力于创作意大利语歌剧。后半生则在剧场上演用英语写成的清唱剧,对十八世纪民众艺术形式的发展作出了很大的贡献。

    巴洛克时期的音乐家们,受雇创作供教堂、宫廷、剧场所演奏的音乐,他们从事作曲、演奏,以满足各种各样的需要。顺便补充一句,上述三种演奏音乐的场所,需要有与其相适应的独特的音乐风格,从而产生了相互对立的音乐形式。如奏鸣曲和协奏曲中教堂风格与室内风格的共存,就来源于作曲家对创作技巧的探索,以达到不同的演奏场合有其不同的创作风格。

    问:巴赫在巴洛克音乐时期的地位怎样?

    答:现在,我们一般都把巴赫去世的1750年看作巴洛克音乐时期的结束之年.这样说来,巴赫应是巴洛克音乐的最后代表者之一。但是,就象大多数伟大的音乐家一样,在巴赫身上,也奇妙地存在着新旧两种因素,可以说在巴赫身上反映出了价值观念正在发生变化的十八世纪各种复杂面貌。

    施韦特策(Albert Schwertzer、l875一1965,德国音乐历史学家)有一句名言:“巴赫是一个收场,没有什么东西是以他为起点的。”意思是说巴赫是中世纪以来音乐传统的集大成者,新时代是在把巴赫被遗忘以后迈开它自己的步伐的。这个观点虽然略显偏颇,但也基本正确。因为在巴赫的音乐里,巴罗克音乐的各种技法已到了尽善尽美的程度,左右整个德国巴罗克时期的路德教宗的观点,在巴赫的宗教音乐里得到了忠实的继承。听过巴赫采用路德的众赞歌手法所写的康塔塔《我们的主是一个坚固的堡垒》和《基督在死亡的边缘》的人,一定会感觉到巴赫与路德在精神上的共同之处。但是所有这些都与巴赫生活的时代一起被人们迅速遗忘了。巴赫的同时代人在巴赫在世时就把他看作是一个落伍的人物。与敏感地觉察出启蒙时期人们的音乐趣味,创作了大量旋律优美、通俗易懂的乐曲从而获得好评的泰勒曼(Georg Philipp Telemann、l681—1767)相比,巴赫则固执地创作对位结构的音乐,使人感到他过于保守。

    但是在今天,我们却认为尽管是那么保守的巴赫在某些方面也是与时代共同前进的,有时甚至领先于时代。巴赫于1713年听到维瓦尔地(AntonioVivaldi 1678一1741)的小提琴协奏曲后,一直在不断地学习意大利新音乐的风格。他所学到的东西和他自己的创新意识竟然出人意外地渗透在他的许多作品之中。在音乐向古典派风格转变的过程中,这个因素通过他的儿子及学生之手,起到了先锋的作用。

    问:“古典音乐”到底是一个怎样的概念?

    答:我们把严肃音乐统称为“古典音乐”,是因为与流行音乐相比,艺术音乐追求的是超时代的普遍性艺术价值,而流行音乐的生命则是随着一个时代的结束而同时结束的。“古典”(classic)这个词,原来在拉丁语中是罗马社会最上等阶层的意思,后来转义为人类的最高业绩,即各种具有普遍性的永恒性价值的业绩。所以,人们把艺术音乐称作“古典音乐”,意思是音乐中的最高领域。当然,这只是一个笼统的分类。在现实生活中也有昙花一现的艺术音乐,而流行音乐中也有一些具有超时代价值的作品。也可以把“古典”(classic)一词理解为艺术音乐中的最高领域。从这个意义上说,那些能作为后世典范的优秀音乐作品就被称作“古典音乐”。对近、现代的大多数作曲家来说,这个典范就是贝多芬,然后是海顿、莫扎特。因为近代、现代的音乐风格和技法是在他们手里形成高峰的。另外,从风格上的特征来说,他们的音乐作品也堪称“古典”。在音乐以外的其他领域,“古典”是特指古希腊、古罗马时期的文化。调和、均匀、清晰、单纯、整齐,这些都是古希腊、古罗马时期文化的种种特征,在海顿、莫扎特和贝多芬的前期音乐里,表现得十分典型。这样,就开始把当时的音乐统称为“古典”音乐了。“古典派音乐”这一带有时代风格的音乐概念就这样出现了。这时“古典”这个词已不再包含“价值高”这一意义,只是给和海顿、莫扎特的特色相一致的音乐冠以“古典”的名字罢了。然而,即使同是古典派音乐,也有高低之分。海顿与莫扎特的音乐作品,也许称得上是“古典音乐中的古典之作”。简单地说,如今我们把1730年(1740年)1810年(1820年)一时期的音乐称为古典派音乐。通常又以1780年为界,把这八十年分成前后两个时期,再把前期称作产早期古典派”时期。

    问:巴洛克音乐是如何向早期古典派音乐过渡的?

    答:应该说十八世纪是音乐史上最大的变革时期,在这个时期里,前一时代的音乐成果被否定得如此彻底;改革又是如此深刻,这在以前是从未有过的。早期古典派作曲家的精力,简直全都倾注在改革巴洛克音乐风格上去了。我们先来回顾一下时代思潮的变迁。十八世纪时,既存的权威全面衰落,随着市民阶层的兴起,专制主义社会逐渐向市民社会过渡。启蒙思想深透到欧洲大陆的各个角落,人们独立地进行思考,独自寻找真理,而不再去依赖任何权威。这样,身份的等级差别从根本上被打乱了,文化上独立的个人意识大大提高了。人们认为,每个人都是独立的,都具有完整的价值,真正的艺术就是要率直地表现每个人自己的思想和感受。因此,艺术不应该只面向专家和特定的阶层。要跟上时代的潮流,艺术就必须面向广大民众,人人都感到喜闻乐见,通俗易懂。所以当时的艺术无疑都在力图博得多数人的喜爱,追求群众性和娱乐性,避免复杂和晦涩,而讲究单纯、自然。早期古典派时期的音乐,敏锐地反映了这一时代思潮的变化。旧有的权威黯然失色了,高度发展的巴洛克音乐也令当时的人感到过于沉闷,人们对巴赫的音乐的冷淡就是一个很好的例证。音乐家们都想创作出能使已经获得启蒙的心灵得到感动、得到享受的作品。不论是在什么时代,只有优美动听的旋律,才能打动人们的心灵,这是古今不变的真理。所以早期古典派作曲家们摒弃了深奥枯燥的对位法技巧,把着眼点放到某个旋律的创作上面。在单纯的阿尔贝蒂低音(Alberti Bass,由意大利作曲家阿尔贝蒂首创的低音伴奏法)伴奏的衬托下的旋律表现力,确是早期古典派音乐的精华所在。德国音乐理论家马特森(Johann Mattheson 1681—1764)在他1739年的音乐著作中明确地指出,音乐的本质在于优美的旋律。他还提出一个出色的旋律必须符合“通俗”、“明了”、“流畅”、“优美”这四个条件。这里集中反映了当时人们对音乐的要求。随着人们的注意力集中到旋律上,通奏低音就渐渐销声匿迹了。音乐的原理应是:在作品的主旋律上配上和声,而不是在通奏低音的基础上安排和声结构。这时期的音乐的另一重要特征是旋律分节合理,乐节的结构完整。 虽然早期古典派时期与巴洛克时期的音乐观念截然不伺,可是这两个时期的过渡也不是一蹴而成的。前期古典派音乐的萌芽出现于巴洛克时期的后期,然后逐渐发展壮大,终于成为一股巨大的洪流。早期古典派的音乐风格,即骑士(Gallant)风格的萌芽在十八世纪初的欧洲大陆比比皆是。

    法国,骑士风格的音乐与洛可可风格(rococo)相结合,构成了库普兰(Francois Couperin 1668一1733)、拉摩(Jean PhilippeRameau 1683—1764)、达坎(ClaudeDaqain 1694—1792)等人的古钢琴(clavcin)艺术的重要基础。在意大利,首先应该提到斯卡拉蒂(Domenico Scarlatti 1685—1757)那活泼的古钢琴音乐。他在旅居西班牙时期(1729年以后)所写的大量奏鸣曲,就已是早期古典派风格的代表作品了。在德国,歌剧作曲家凯泽尔(Reinhard Keizer 1674—1739)和因创作大量轻快优美作品而受到欢迎的泰勒曼都可以看作是早期骑士风格音乐的先驱者。 这些作曲家几乎都是巴赫的同时代人,因此在他们的作品中,许多地方仍然流露出巴洛克音乐的种种痕迹。真正完全摆脱巴洛克音乐影响的早期古典派作曲家是在下一代,即十八世纪初出生的下一代作曲家.其中意大利有佩戈莱西(Giovanni Battista Pergolesi 1710—1736)、萨马丁尼(Giovann1 Battista Sammartini 1698—1775)、加卢皮(Galuppi l706—1785),塔蒂尼(Giuseppe Tartini 1692—1770)等人'在法国,有蒙东维尔(Jean Joseph Cassana de Mondonville 1698—1775)和菲里多尔(Franqois Andr Danican Phillidor 1726—1795)英国则有博伊斯(WilliamBoyce l711—1799)和阿恩(Thomas Augustine Arne 1710—1778)等。

    但是,在这一时期,我们对德国作曲家应予以特别的注意。因为由德国音乐家所创导的大众性音乐风格是早期古典派的重要组成。其中老巴赫几个儿子起了重要作用。老巴赫的次子卡·菲·埃.巴赫(Carl Philippe Emanual Bach 1714—1788)活跃于柏林的腓特烈大帝的宫廷以及汉堡等地,留下大量感情细腻、富有个性的杰作。他的音乐被认为是“多感风格”——北部德国式的“骑士风格”的变形的代表。老巴赫的最后一个儿子约·克·巴赫(Johann Christian Bach 1732—1795)在米兰与伦敦开展音乐活动,以其轻松、优雅的创作风格,,蜚声世界乐坛。此外,还可以举出一些音乐家的名字,如出身于波希米亚的曼海姆乐派的创始人舒塔密茨(Johann Stamitz 1717—1757)、在柏林曾担任过宫廷乐队队长的格劳恩(Karl Heinrich Graun 1704—1759)和奥地利的宫廷作曲家瓦根赛尔(Georg Christoph Wagenslil l715—1777)等。

    问:巴洛克音乐是如何向早期古典派音乐过渡的?

    答:应该说十八世纪是音乐史上最大的变革时期,在这个时期里,前一时代的音乐成果被否定得如此彻底;改革又是如此深刻,这在以前是从未有过的。早期古典派作曲家的精力,简直全都倾注在改革巴洛克音乐风格上去了。我们先来回顾一下时代思潮的变迁。十八世纪时,既存的权威全面衰落,随着市民阶层的兴起,专制主义社会逐渐向市民社会过渡。启蒙思想深透到欧洲大陆的各个角落,人们独立地进行思考,独自寻找真理,而不再去依赖任何权威。这样,身份的等级差别从根本上被打乱了,文化上独立的个人意识大大提高了。

    人们认为,每个人都是独立的,都具有完整的价值,真正的艺术就是要率直地表现每个人自己的思想和感受。因此,艺术不应该只面向专家和特定的阶层。要跟上时代的潮流,艺术就必须面向广大民众,人人都感到喜闻乐见,通俗易懂。所以当时的艺术无疑都在力图博得多数人的喜爱,追求群众性和娱乐性,避免复杂和晦涩,而讲究单纯、自然。早期古典派时期的音乐,敏锐地反映了这一时代思潮的变化。旧有的权威黯然失色了,高度发展的巴洛克音乐也令当时的人感到过于沉闷,人们对巴赫的音乐的冷淡就是一个很好的例证。音乐家们都想创作出能使已经获得启蒙的心灵得到感动、得到享受的作品。

    不论是在什么时代,只有优美动听的旋律,才能打动人们的心灵,这是古今不变的真理。所以早期古典派作曲家们摒弃了深奥枯燥的对位法技巧,把着眼点放到某个旋律的创作上面。在单纯的阿尔贝蒂低音(Alberti Bass,由意大利作曲家阿尔贝蒂首创的低音伴奏法)伴奏的衬托下的旋律表现力,确是早期古典派音乐的精华所在。德国音乐理论家马特森(Johann Mattheson 1681—1764)在他1739年的音乐著作中明确地指出,音乐的本质在于优美的旋律。他还提出一个出色的旋律必须符合“通俗”、“明了”、“流畅”、“优美”这四个条件。这里集中反映了当时人们对音乐的要求。随着人们的注意力集中到旋律上,通奏低音就渐渐销声匿迹了。音乐的原理应是:在作品的主旋律上配上和声,而不是在通奏低音的基础上安排和声结构。这时期的音乐的另一重要特征是旋律分节合理,乐节的结构完整。 虽然早期古典派时期与巴洛克时期的音乐观念截然不伺,可是这两个时期的过渡也不是一蹴而成的。前期古典派音乐的萌芽出现于巴洛克时期的后期,然后逐渐发展壮大,终于成为一股巨大的洪流。早期古典派的音乐风格,即骑士(Gallant)风格的萌芽在十八世纪初的欧洲大陆比比皆是。法国,骑士风格的音乐与洛可可风格(rococo)相结合,构成了库普兰(Francois Couperin 1668一1733)、拉摩(Jean PhilippeRameau 1683—1764)、达坎(ClaudeDaqain 1694—1792)等人的古钢琴(clavcin)艺术的重要基础。

    在意大利,首先应该提到斯卡拉蒂(Domenico Scarlatti 1685—1757)那活泼的古钢琴音乐。他在旅居西班牙时期(1729年以后)所写的大量奏鸣曲,就已是早期古典派风格的代表作品了。在德国,歌剧作曲家凯泽尔(Reinhard Keizer 1674—1739)和因创作大量轻快优美作品而受到欢迎的泰勒曼都可以看作是早期骑士风格音乐的先驱者。 这些作曲家几乎都是巴赫的同时代人,因此在他们的作品中,许多地方仍然流露出巴洛克音乐的种种痕迹。真正完全摆脱巴洛克音乐影响的早期古典派作曲家是在下一代,即十八世纪初出生的下一代作曲家.其中意大利有佩戈莱西(Giovanni Battista Pergolesi 1710—1736)、萨马丁尼(Giovann1 Battista Sammartini 1698—1775)、加卢皮(Galuppi l706—1785),塔蒂尼(Giuseppe Tartini 1692—1770)等人'在法国,有蒙东维尔(Jean Joseph Cassana de Mondonville 1698—1775)和菲里多尔(Franqois Andr Danican Phillidor 1726—1795)英国则有博伊斯(WilliamBoyce l711—1799)和阿恩(Thomas Augustine Arne 1710—1778)等。但是,在这一时期,我们对德国作曲家应予以特别的注意。因为由德国音乐家所创导的大众性音乐风格是早期古典派的重要组成。其中老巴赫几个儿子起了重要作用。老巴赫的次子卡·菲·埃.巴赫(Carl Philippe Emanual Bach 1714—1788)活跃于柏林的腓特烈大帝的宫廷以及汉堡等地,留下大量感情细腻、富有个性的杰作。他的音乐被认为是“多感风格”——北部德国式的“骑士风格”的变形的代表。老巴赫的最后一个儿子约·克·巴赫(Johann Christian Bach 1732—1795)在米兰与伦敦开展音乐活动,以其轻松、优雅的创作风格,,蜚声世界乐坛。

    此外,还可以举出一些音乐家的名字,如出身于波希米亚的曼海姆乐派的创始人舒塔密茨(Johann Stamitz 1717—1757)、在柏林曾担任过宫廷乐队队长的格劳恩(Karl Heinrich Graun 1704—1759)和奥地利的宫廷作曲家瓦根赛尔(Georg Christoph Wagenslil l715—1777)等。 问:象征早期古典派时期到来的作品是什么?答:1733年初次上演的佩戈莱西(Giovanni Battista Pergolesi 1710—1730)的歌剧《女佣作主妇》(也有译作《管家女仆》的——楼主)象征了早期古典派的出现。这部作品原是佩戈莱西为正歌剧(Opera Seria)《高贵的囚徒》所作的幕间剧,结果它受到的欢迎远远甚于正歌剧本身,第二天即单独上演。本来这部喜歌剧只是正歌剧的附属品,结果却成了主角。以后这部作品在欧洲各地上演,博得一致好评,随着这位早逝音乐家的声誉与日俱增,他所创造崭新的喜歌剧音乐形式得到了普及。《女佣作主妇》为什么会获得如此的成功呢?其原因之一无疑是佩戈莱西的音乐轻松、诙谐、富有魅力。同时,我们也不能忽视,当时音乐界也正好期待着出现这样的作品。因为当时启蒙运动时期的潮流就是要在音乐中追求娱乐、追求享受。而大众对那些以神仙、传奇式人物为中心的、充满道德说教的正歌剧已感到厌倦,对描写周围的并不十全十美的现实人物的题材很感兴趣。他们期望有一种音乐形式出现,能使他们看到巧妙的讽刺,发出会心的微笑。

    佩戈莱西满足了人们的这种需要,从而成为“喜歌剧”这一音乐形式的创立者。 随着喜歌剧的发展,活泼的喜剧性成分逐步渗透到各种音乐形式中去了。意大利作曲家如皮契尼((Niccolo Piccinni 1728—1800)、帕依西埃洛(GiovanniPaisiell01740—1816)、契玛罗萨(Domenico Cimarosa 1749—1301)创作的喜歌剧,继承发展了佩戈莱西的传统。在他们的器乐曲中也充盈着这一风格的生命力。不能否认,对喜剧性题材偏爱,会导致音乐的肤浅、低俗。因此,使喜剧中重新恢复它应有的严肃性,使之具有很高的艺术价值就成了古典派后期作曲家的课题。其中最出色的喜歌剧作曲家是莫扎特。他的《费加罗的婚礼》、《女人心》等轻歌剧杰作确是一些精晶。在轻松、幽默之中,鲜明地反映了他对人类的深刻理解和爱情,这是有口皆碑的事实。此外,在意大利喜歌剧蓬勃发展的同时,欧洲各国也产生了使用不同语言的群众性喜歌剧。

    问:古典派音乐是在什么时候,什么地方确立其风格的?

    答:把1770年当作古典派音乐风格确立之年的看法虽然很有影响,但把1780年当作一个转折点更为合适。这一年格鲁克六十六岁,海顿四十八岁,莫扎特二叶·四岁,贝多芬只十岁。这时,海顿的音乐风格日趋成熟,其名声也从埃斯特哈奇公爵的城堡传到了全世界。古典派音乐风格形成的一个重 要标志是海顿1781年写的《俄罗斯四重奏》。就象他自己所说的那样,他创作这部作品时采用了“崭新而又独特的手法”,在奏呜曲式的展开部中,所谓的“主题展开的技法得到了充分的应用。古典派音乐的象征——奏呜曲的表现力在这里得到充分的发挥。”在同一年,莫扎特辞去了萨尔斯堡宫廷里的职务,成了一个自由艺术家,来到了维也纳。他在维也纳的最大收获,是他出入于斯维堡男爵的宫廷,了解到了巴赫、亨德尔的对位法音乐。虽然莫扎特在意大利受到过导师马丁尼 (Giambatista Martini 1706—1784)的熏陶,很早就开始用对位手法来写作教堂音乐,可在维也纳接触到巴赫的对位音乐后,他对复调音乐的理解,与以前相比得以大大深化。

    以后,对位手法在莫扎特的音乐作品中开始起重要作用。应该说,古典派音乐风格真正确立的标志是:作曲家重新评价已被早期古典派所否定的对位手法,并将此作为一种重要的音乐技法加以灵活运用,从而克服作品肤浅的娱乐性,加深思想深度。古典派全盛期的音乐风格是以维也纳为中心发展起来的。海顿与莫扎特的相会也是在维也纳,此后,海顿与贝多芬展开音乐创作活动的场所同样也是这里,这是因为维也纳正处在东南西北各方艺术交汇的中心,最适宜发展古典派的具有普遍适应性的音乐风格。但是应该指出古典派的音乐业绩,并非全由“维也纳古典派”所创立。也有不少音乐家活跃在欧洲的其他地方,其中有在西班牙活动的波凯里尼(1uigi Boccherini 1743—1805)、活跃在英国的克雷门蒂(Muzio Clementi 1752一1832)和立足在法国的凯鲁比尼(1uigl Cherubini 1760—1842)。这几位意大利作曲家都不拘泥于地方风格,而恪守国际性音乐技法,由此也可以看出古典派音乐不同于巴洛克音乐和浪漫派音乐的特征。

    问:“奏鸣曲”与“奏鸣曲式”有什么区别?

    答:奏鸣曲与奏鸣曲式有着密切的关系。因为构成奏鸣曲主要乐章的曲式的就是奏鸣曲式,所以要理解什么是奏鸣曲就首先要知道奏鸣曲式,而要认识奏呜曲式就必须先了解什么是奏鸣曲。 奏鸣曲(sonata)原是“被演奏的东西”的意思。与意为“被演唱的东西的康塔塔(cantata,大型声乐套曲)的概念相对立。

    它从十六世纪开始泛指各种器乐曲,到十七世纪后半期、则专指多乐章形式的所谓巴洛克奏鸣曲。巴洛克奏鸣曲的代表是以教堂奏鸣曲、宫廷奏鸣曲形式出现的,为旋律乐器和为低音乐器而创作的奏鸣曲,特别是三重奏鸣曲。但是,用奏鸣曲式来写奏鸣曲,是在前期古典派到古典派时期之间。在这—个时期内,由三至四个乐章构成的奏鸣曲形式逐渐固定了下来。一般来说,其中快速的第一乐章为奏鸣曲式;徐缓的第二乐章或是歌曲式(1ied)或是奏鸣曲式,确时插入一个第三乐章,通常是中庸速度的小步舞曲(menuet);结束乐章是快速的回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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