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鸣筝 李端
    点击数:3427    更新时间:2012/2/22 13:30:40    收藏此页

                李端
金粟柱,素手玉房前。
欲得周郎顾,时时误拂弦。


  是古代一种弹拨乐器,即今称“古筝”。“鸣”谓弹奏曲。题一作“听”,则谓听奏有感,就听者立题。从诗意看,以作“鸣”为有味。这首小诗写一位弹女子为博取青睐而故意弹出错的情态,写得婉曲细腻,富有情趣。
 
  前二句写弹美人坐在华美的房舍前,拨弄弦,优美的乐声从弦轴里传送出来。“柱”是系弦的部件。“金粟”形容柱的装饰华贵。“素手”表明弹者是女子。后二句即写鸣女故意弹错以博取青睐。“周郎”指三国吴将周瑜。他二十四岁为将,时称“周郎”。他又精通音乐,听人奏曲有误时,即使喝得半醉,也要转过头去看一看演奏者。所以时谣说:“曲有误,周郎顾。”(见《三国志。吴志。周瑜传》)这里以“周郎”比喻弹女子属意的知音者。“时时”是强调她一再出错,显出故意撩拨的情态,表示注意到她的用心不在献艺博知音,而在其他。
 
  清人徐增分析这诗说:“妇人卖弄身分,巧于撩拨,往往以有心为无心。手在弦上,意属听者。在赏音人之前,不欲见长,偏欲见短。见长则人审其音,见短则人见其意。李君(称李端)何故知得恁细。”(《而庵说唐诗》)其见解相当精辟。
 
  此诗的妙处就在于诗人通过细致的观察,抓住了生活中体现人物心理状态的典型细节,将弹女子的微妙心理,一种邀宠之情,曲曲写出,十分传神。诗的写法象速写,似素描,对弹女形象的描写是十分成功的。

李端(约743-782?),字正已,赵州(今河北赵县)人。少居庐山,师诗僧皎然。大历五年进士。曾任秘书省校书郎、杭州司马。晚年辞官隐居湖南衡山,自号衡岳幽人。今存《李端诗集》三卷。其诗多为应酬之作,多表现消极避世思想,个别作品对社会现实亦有所反映,一些写闺情的诗也清婉可诵,其风格与司空曙相似。李端是大历十才子之一,在“十才子”中年辈较轻,但诗才卓越,是“才子中的才子”。他的名篇《听》入选《唐诗三百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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