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乐之韵”首届中日韩国际古筝大赛章程
为弘扬中华传统文化艺术,促进中国民族器乐的国际化传播,选拔优秀海内外青少年古筝演奏人才,中国外交部会同中、日、韩等国际间组织,定于2012年5月18日至22日在韩国首尔举办“华乐之韵”首届中日韩国际古筝大赛。本届比赛由中国外交部中日韩经济发展协会主办,韩国驻华使馆、日本驻华使馆、中国驻韩使馆及中国驻日使馆等相关机构协办,中日韩经济发展协会演艺专业委员会承办。
一、 组委会成员:
名誉主席:顾秀莲 唐家璇 李肇星 总 顾 问:王泰平 者永光 任长安 执行主席:王鸿斌 秘 书 长:季春雷 统 筹:赵福生
二、 大赛评委
比赛由外交部授权大赛组委会聘请享誉国际的古筝教育家、演奏家以及海内外古筝专业知名教授、权威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进行公开、公平、公正的比赛评选工作。
三、 独奏类组别
(一)专业组
1、 演奏家组(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各类院校古筝专业教师、专业院团演奏员、专业院校研究生(在读、毕业均可)。 注:演奏家组不参加选拔赛,直接晋级国际总决赛。 2、 专业A组(详见:组别设置) 参赛者为中央音乐学院、中国音乐学院、上海音乐学院、武汉音乐学院、天津音乐学院、沈阳音乐学院、西安音乐学院、四川音乐学院、星海音乐学院及附中的古筝演奏专业在校生、毕业生。 3、 专业B组(详见:组别设置) 参赛者为除九大音乐学院以外的全国各类艺术院校、师范院校、综合院校的音乐学院、艺术学院以及其他院校的古筝演奏专业在校生、毕业生。
(二)非专业组(详见:组别设置)
社会各类艺术培训机构师生、演出团体演艺人员、古筝爱好者。
四、 重奏类组别(不分组)
专业与非专业古筝师生及爱好者。
五、 组合类组别(古筝与其它乐器组合,不分组)
专业与非专业古筝师生及爱好者。
六、 比赛规则
(一)选拔赛
1、 报名时间: 2012年4月15日(含15日)之前向组委会提交报名材料(详见:报名办法),提交时间以当地邮戳为准。 2、“参赛视频资料”录制要求:自选曲目一首,制成“参赛视频资料”(6-8分钟),须采用单机中景或全景固定镜头拍摄,禁止多机位后期剪接及特技特效处理,DVD光盘、视频文件均可。 3、“参赛视频资料”提交要求:录制内容、外包装及说明文字附件上,除选手姓名、组别、曲目外,不得出现与比赛要求无关的信息。 4、 晋级公示:评审专家委员会对“参赛视频资料”统一进行评审,评选出总决赛晋级选手;组委会于4月18日在大赛官网公布晋级选手名单,并发出《国际总决赛通知书》及《赴韩参赛邀请函》。
(二)国际总决赛
1、 比赛时间:2012年5月18日至22日。 2、 比赛地点:韩国首尔。 3、 比赛方式:现场演奏、现场评审、现场公布成绩;选手统一抽签,按抽签结果确定出场顺序;比赛现场全程录像。 4、 比赛用琴:组委会为选手现场提供比赛用琴,选手也可自行准备比赛用琴。 5、 比赛曲目:
(1) 演奏家组:演奏三首曲目,规定传统曲目、规定现代曲目、自选曲目各一首,总时长不超过15分钟。 (2) 专业组:从规定曲目中任选一首演奏;加奏技巧展示(快速技巧或风格性技巧),总时长不超过10分钟。 (3) 非专业组:无规定曲目,演奏自选曲目一首,少年组演奏时长不超过6分钟,青年组、海外组演奏时长不超过8分钟。 (4) 重奏类、组合类:无规定曲目,演奏自选曲目一首,时长不超过8分钟。
6、 评分方式:
按照国际比赛惯例,总决赛评分表设置为一式三联(存档联、统计联、选手联)。选手比赛时,评委当场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以其余评委平均分为选手最后得分(精确至小数点后两位)。
7、 成绩公布:
组委会现场统计选手分数,并于总决赛结束后,在大赛官方公告栏张榜公示选手得分和获奖名次。选手凭参赛证可领取评审专家亲笔签名的总决赛评分表(选手联)。
七、 规定曲目(独奏类)
八、 奖项设置
1、 各组别设置一等奖、二等奖及三等奖。 2、 进入总决赛未获得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者,均获得优秀奖。 3、 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获得者的指导教师将获得“优秀指导教师奖”。 4、 按照国际比赛惯例,获奖证书由评审专家亲笔签名,大赛组委会统一颁发获奖证书。 5、组委会将在北京举行“获奖选手音乐会”。 6、专业演奏家组成绩第一名获得者,将受邀参加第二届中日韩国际古筝大赛示范演出,并担任大赛评委。
九、 注意事项
1、 选手应提前办理护照,以免影响晋级后赴韩参加总决赛;因个人原因无法如期参赛,视为选手放弃晋级资格。 2、 独奏类比赛不接受伴奏形式。 3、 选手须提前到达比赛场地候场。 4、 报名材料不予退还。
十、 报名须知
1、 参赛者国籍不限。 2、 填写《报名表》(下载)。 3、 提交选手近期2 寸白底彩色照片2 张,背面须注明姓名。 4、 中国籍选手提交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本人页)复印件1 份。 5、 海外组选手提交本人护照复印件1 份。 6、 选手护照自行办理,组委会协助办理签证。
十一、 组委会联系方式
1、 官网:www.hyzy.org 2、 电话:+86(10)83063498 3、 传真:+86(10)83063498-802 4、 E-mail:hyzy@vip.sina.com 5、 地址: 中国-北京西城区广安门外大街168号朗琴国际大厦A座703(邮编100055)
“华乐之韵”首届中日韩国际古筝大赛组委会 二○一二年二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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