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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的筝乐有没有一个独特的地方风格
    点击数:2119    更新时间:2009/11/20 23:13:53    收藏此页

 香港乐的发展虽然有很多地方与内地的发展相类似,但当中仍有不少分歧。而苏振波先生更认为香港乐自1992 年开始已发展出独特的本地色彩。要讨论香港乐的地方风格问题,可以从以下三方面去考虑:
         教材来源
         从四十年代直至现在,香港古筝的教材无论是乐谱,教授方法和影音录像,除了少量本地创作的曲和录音外,主要的来源仍是中个内地。而这十年间陆续推出市场的大量古筝教材之中,实有大部分是源自内地的材料,再加以改变。再加上现时一些深具影响力的古筝名师如苏巧、许菱子、徐能强、文徫珍等,其实都是来自内地的演奏家,所教的一套技艺,与内地无异。另外,越来越多乐爱好者喜欢远赴北京、上海等地访寻名师学艺,以致绝大部分的古筝学员,所接触的都是中国内地流传的乐,对于发展香港本土的乐风格去帮助不大。
       本地作品的一般认受性
        对于本地的乐创作,一般的古筝乐手反应冷淡。这现象可以从两方面去理解。首先,本地作品以苏振波先生的创作为主。苏振波先生的作品中,最具特色的是他个人首创的“效果音响指法”一共十五种,是在现有古筝指法的基础上,发展出以体发声,模仿敲击乐器或大乐队的音效为目的的新派指法。只是,这类型的音效指法并非香港独有。在不少内地的现代作品,早已出现类似的指法概念,只是名称不一样而已。好象中国内地新乐的作曲家王天一6在他的《古筝新曲精品集》里,便收录了他首创的指法六十多种,大部分都是为制造特别音响效果而创。而在这数十年间内地作品中新指法之多,淋漓满目。苏振波先生的“效果音响指法”纵然独特,也只是众多新尝试的其中之一。
        此外,自古筝在内地专业化以来,很多演奏家为了要在全国古筝界争一席位,不得不依从这个专业体系的游戏规则,学习一些已被纳入专业范围的曲目,创作一些依从这个音乐风格的作品。这种创新与被认同之间的作用力相当微妙,它既令古筝音乐发展至更高的水平,但同时,它亦既定了曲创作的方向。而在本港方面,由于本地的作品未能受到全国性的承认,乐手们对于这些新曲的兴趣亦相对地减少,而集中学习一些内地已流行和得到肯定的作品。这种风气对于本地乐的发展或多或少也做成负面的影响。
        本地古筝导师的素质问题
         音乐的传承,在于师徒之间无私的传授。在过往师徒制的风气之下,师父传授的不单是技艺,也包括人生的哲学,而音乐本身是既是目的也是手段。学徒可能会跟随一个师父数以十年计的寒暑,以求达道。随着意识形态的改变,师徒制的传授方式不复存在,换之而来的是商品化的传授方式,学徒可同时或连续跟随数个老师学艺,而且可以自由选择去学习和钻研那些音乐领域。表面上,学徒可以集各家大成,融汇贯通,自成一家;但事实上,这种学习方式可能使学徒掌握不到各个派别的音乐特质,混而为一,结果随了技术以外,什么风格也难以建立。
         这个问题于中个内地的音乐学院里到处可见。年青一辈的乐手,技术超凡,但习各家派之后,反而难以分辨其风格流派,对各地方曲都以几乎以一样的技法弹奏。本港的问题,与内地大同少异,但程度更甚。由于香港并未能齐集各个地方风格和派别的宗师,学徒所能学到的所谓传统风格与真正的传统是否有所出入,难以定断。加上大多数的乐手对于音乐史一知半解,对于中国乐律认识亦不深入,对于古筝教育的素质可想而知。有如转进了一个恶性循环,仍难以发展出一套健全的地方技术与风格。
       古筝考级制度的出现
        古筝考级制度于香港推行已有三年,最初由苏振波先生筹备和策划。据苏先生所言,考级制度的成立目的,在于让研究艺的人仕可以有一个评定个人技艺的准则以及继续研习的目标。但古筝考级制度其实并非香港独有,现时在中国各地都有各自的考级制度和标准,主办机构有北京中央音乐学院、上海音乐学院、西安音乐学院、沈阳音乐学院、南京音乐学院、中国音协、中国民族管弦乐学会和上海艺学会等7。而在香港,除了苏振波先生的评级试外,就连上海音乐学院和北京中央音乐学院的评级试亦能报考,情况一如英国的皇家音乐学院评级试、圣三一学院评级试,与及加拿大和澳洲某些大专院校的器乐评级试一样,五花百门,各行其是。
        虽然不同地方各自推出了不同的考级制度,但其目的大致相同,除了一如苏振波先生所言,让有志研究艺者有明确目标之外,亦是为了让搬入音乐学院后,日趋专业化的古筝教育有一个专业的评级标准,以维持这个专业的生存和发展空间。而就中国内地众多考级制度出现这现象来看,音乐学院之间权力的角力仍十分普遍。一如对于所谓“地方流派”的诠释,各院校的学者对于所谓传统乐曲及高质素的新创作曲的认受性不尽相同。但中国各地的古筝考级曲目,在地方音乐和新创作曲的选取较为平均,能包容较多不同流派、不同地方的曲。反观香港本地的古筝考级曲目,有一半以上是苏振波先生的个人作品,这样的选曲方式似乎有所偏倚,包容性比之内地仍嫌偏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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